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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多态的存在,每个子类都可以覆写父类的方法,例如:
从
Person
类派生的Student
和Teacher
都可以覆写run()
方法。如果父类
Person
的run()
方法没有实际意义,能否去掉方法的执行语句?编译错误,因为定义方法的时候,必须实现方法的语句。
能不能去掉父类的
run()
方法?答案还是不行,因为去掉父类的
run()
方法,就失去了多态的特性:如果父类的方法本身不需要实现任何功能,仅仅是为了定义方法签名让子类去覆写它,那么可以把父类的方法声明为抽象方法:
把一个方法声明为
abstract
,表示它是一个抽象方法,本身没有实现任何方法语句。因为这个抽象方法本身是无法执行的,所以,Person
类也无法被实例化。必须把Person
类本身也声明为abstract
,才能正确编译它:抽象类
如果一个
class
定义了方法,但没有具体执行代码,这个方法就是抽象方法,抽象方法用abstract
修饰。因为无法执行抽象方法,因此这个类也必须申明为抽象类(abstract class)。
使用
abstract
修饰的类就是抽象类,无法实例化一个抽象类:无法实例化的抽象类有什么用?
因为抽象类本身被设计成只能用于被继承,可以强迫子类实现其定义的抽象方法,否则编译会报错。因此,抽象方法实际上相当于定义了“规范”。
例如,
Person
类定义了抽象方法run()
,在实现子类Student
的时候,就必须覆写run()
方法:面向抽象编程
当定义了抽象类
Person
,以及具体的Student
、Teacher
子类的时候,可以通过抽象类Person
类型去引用具体的子类的实例:这种引用抽象类的好处在于,对其进行方法调用,并不关心
Person
类型变量的具体子类型:同样的代码,如果引用的是一个新的子类,仍然不关心具体类型:
这种尽量引用高层类型,避免引用实际子类型的方式,称之为面向抽象编程。
面向抽象编程的本质就是:
- 上层代码只定义规范(例如:
abstract class Person
)
- 不需要子类就可以实现业务逻辑(正常编译)
- 具体的业务逻辑由不同的子类实现,调用者并不关心